灵璧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征询异议公告 (刘树敏)发布时间:2022-06-29 浏览次数:4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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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征询异议公告 (刘树敏)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十八条之规定及安徽省萧县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17)皖1322行初28号判决,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7月1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灵璧县虞姬大道南段东侧灵运集团三楼灵璧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557—2377606 公告内容如下:
灵璧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6月29日 (供稿:王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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