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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吕秀红、张林)

发布时间:2018-09-14 浏览次数:4184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安徽联顺置业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 将20160200232吕秀红、张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安徽联顺置业有限公司

2018年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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