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作废公告
(张晓静)
下列不动产权利人的权属证书遗失,已向灵璧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遗失注销。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3条规定,现声明作废。自公告之日起予以注销。特此公告。
序号
权利人
坐落
证书号码
备注
1
张晓静
灵城北关三中宿舍1幢201室
B24-1999号
房产证
公告单位:灵璧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3月1日
(供稿人:姜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