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证继承公告 (成艳、魏斯全)发布时间:2023-06-08 浏览次数:39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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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证继承公告 (成艳、魏斯全) 申请人①位云龙3422241944***0014、②卜现荣3422241945***0028,③成艳3422241968***0261,④魏斯全3422241998***0030,因继承被继承人位纯杰的房地产,于2023年6月8日提供灵城太平社区居委会及灵城镇人民政府两家单位亲属关系证明,向灵璧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房地产继承登记,并保证以下事项的真实性; 被继承人于2022年7月3日死亡。 被继承人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协议号:098号),根据继承人成艳口述,该处房地产由被继承人妻子成艳及儿子魏斯全继承,其他人放弃。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上述申请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预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灵璧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73、74号窗口(联系电话:0557-2379051)。 公告单位:灵璧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6月8日 (供稿人:姜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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