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姜兴华)发布时间:2023-09-28 浏览次数:41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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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姜兴华) 我机构拟对坐落于灵城东关机械厂院内,姜兴华不动产予以登记。因该房屋占地没有宗地信息。根据皖自然资〔2020〕157号文第三条第2款之规定予以办理,现予以公告。如对本公告有异议,请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10月2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灵璧县虞姬大道南段西侧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灵璧县不动产登记中心73、74窗口。 联系方式:0557—2379051 公告内容如下:
灵璧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9月28日 (供稿人:赵运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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