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征询异议公告 (宋广明)发布时间:2024-01-08 浏览次数:37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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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征询异议公告 (宋广明) 因魏素荣申请办理不动产继承手续,权籍调查发现,原出让方宋广明所建1-5层房屋及院落西部占用另外一宗土地十余平方米(南北17.8米,东西0.67米)见附图。现依据皖自然资〔2020〕157号文第三条第7款之规定、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妥善处理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进行办理。对宋广明所建房屋及院落多占用土地进行征询异议公告。如对本公告有异议,请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1月2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灵璧县虞姬大道南段西侧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灵璧县不动产登记中心73、74窗口。 联系方式:0557—2379051
灵璧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月8日 (供稿人:赵运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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