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补办公告
(陈长军)
以下不动产权利人的权属证书遗失,已向灵璧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补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规定,现声明作废。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予以补发。特此公告。
序号
权利人
坐落
证书号码
备注
1
陈长军
一中北地税局宿舍
土地(2005)016297号
房产A04-2074
房地产
公告单位:灵璧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9月23日
(供稿人:姜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