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补办公告
(赵红)
以下不动产权利人的权属证书遗失,已向灵璧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补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规定,现声明作废,自公告之日予以补发。
序号
权利人
坐落
证书号码
备注
1
赵红
灵城民主街7幢(建设中路东侧)
A-0451
房产
公告单位:灵璧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2月30日
(供稿人:王子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