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证继承公告 (袁少东)发布时间:2025-01-14 浏览次数:4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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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证继承公告 (袁少东) 申请人:袁少东3422241986****0019; 张西群3422241963****0022; 袁少春3422241986****0020; 因继承被继承人袁西峰(342224196111030018)的房地产;房产证:D16-1488及灵国用(2002)字第013905号,坐落:南关安居小区。 袁少东于2024年8月9日提供灵璧县灵城镇隍庙社区及灵城镇人民政府两级单位盖章确认的亲属关系证明表,向灵璧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并保证以下事项及提供的证明真实性; 一、被继承人遗体火化证明(NO:0028828); 二、房地产继承亲属关系证明表; 三、继承人袁少东2025年1月14日提供的由其一人继承的申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上述申请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预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灵璧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73、74号窗口(联系电话:0557-2379051)。
公告单位:灵璧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月14日 (供稿人:姜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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