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证继承公告 (继承人:程雪峰)发布时间:2025-12-18 浏览次数:38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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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证继承公告 (继承人:程雪峰) 申请人:程雪峰3422241983****0034 陈月梅3422241953****0046 程丽娜3422241980****0025 因继承被继承人程仁忠(身份证号3422241954****0015)位于金色名郡安置房(协议编号:052)5幢101、601、304;8幢2502、2603/1302;10幢2302、共7幢房产。 程雪峰于2025年12月18日提供灵璧县灵城镇太平社区及灵城镇人民政府两级单位盖章确认的亲属关系证明,向灵璧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并保证以下事项及提供的证明真实性; 一、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证明编号NO:250339262; 二、被继承人父母去世证明; 三、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 根据继承人程雪峰提供证明,以上房产由其一人继承,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上述申请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预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灵璧县双拥路北侧(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4号窗口(联系电话:0557-2379051)。 公告单位:灵璧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2月18日 (供稿人:王子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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