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注销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灵璧县支行)
下列不动产权利人的权属证书遗失,已向灵璧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注销。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3条规定,现声明作废。特此公告。
序号
抵押权人
坐落
证书号码
备注
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灵璧县支行
灵城阳光小区5幢505室
皖(2023)不动产证明第0012352号
证明
公告单位:灵璧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6月23日
(供稿人:王子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