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界址异议公告 (王超)发布时间:2026-06-24 浏览次数:47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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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界址异议公告 (王超)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之相关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7月1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灵璧县迎宾大道683号三楼不动产登记中心319室。 联系方式:0557—2377606 公告内容如下:
本宗地面积为3800.95平方米,(见宗图)。四至:(见表) 北:(J1-J5)界址点连线外邻灵双路; 东:(J5-J6)界址点连线外邻严敏; 南:(J6-J8)界址点连线外邻石油灵璧支公司; 西:(J8-J9-J10-J1)界址点连线外邻吕奎。 灵璧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6月24日 (供稿人:赵运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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