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注销公告
(王从光)
下列不动产权利人的权属证书遗失,已向灵璧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注销。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3条规定,现声明作废。特此公告。
序号
抵押人
坐落
他项权证明号
备注
1
王从光
灵城南二环路北侧法院对面
皖(2019)不动产证明第0010277号
证明
公告单位:灵璧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9月22日
(供稿人:姜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