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更正登记公告 (朱秀楼)发布时间:2026-09-24 浏览次数:51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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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更正登记公告 (朱秀楼) 因产权人:朱秀楼(证号:E:0619,)不动产登记簿共有人事项记载错误,请当事人自见到到本公告之日起的十五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和不动产权属证书等申请办理更正登记。逾期未申请办理的,我机构将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对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错误事项进行更正登记。 更正内容如下:经查位于南关光明大街西侧证号:E:0619,产权人:朱秀楼,此证档案内《灵璧县私有房地产所有权申请登记书》中共有栏中的“周丽林”信息不存在,此信息无身份证件及联系方式,现共有人栏更正为空白。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预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灵璧县双拥路北侧(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4号窗口(联系电话:0557-2379051)。 公告单位:灵璧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9月24日 (供稿人:卓祥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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