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补办公告
(吕雪琳)
下列不动产权利人的权属证书遗失,已向灵璧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补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规定,现声明作废。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予以补发。特此公告。
序号
权利人
坐落
证书号码
备注
1
吕雪琳
灵城龙山中路西侧
灵城字第A0685号
公告单位:灵璧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