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界址公告 (孙传林)发布时间:2019-11-20 浏览次数:3949 |
||||||||||||||
灵璧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界址公告 (孙传林)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9年12月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灵璧县虞姬大道南段东侧灵运集团三楼灵璧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557—2377606 公告内容如下:
本宗地面积为150.00平方米,(见宗图)。四至:(见表) 北:(J1—J2) 界址点墙外至刘井楼。 东: (J2-J3) 界址点墙外至灵房路。 南: (J3-J4) 界址点墙中至吴彩云。 西: (J4-J1) 界址点墙外至杨疃中学。 灵璧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11月17日 (供稿:王勉)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