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注销公告
(黄林)
下列不动产权利人的权属证书遗失,已向灵璧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补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规定,现声明作废。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予以注销。特此公告。
序号
权利人
坐落
证书号码
备注
1
黄林
灵城镇山南村东王庄
土地灵国用(2008)第010742号
房产:B22-1523号
土 地
房 屋
公告单位:灵璧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9月14日
(供稿人:姜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