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征询异议公告 (卜琳)发布时间:2021-05-06 浏览次数:4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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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征询异议公告 (卜琳)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就以下不动产征询异议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有异议者,持有效身份证件、相关资料向我中心提出书面意见。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灵璧县虞姬大道南段东侧灵运集团三楼灵璧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557—2377606
公告单位:灵璧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5月6日 (供稿人:姜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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