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存量房产交易涉及土地协议出让情况公示
公示日期:2026年7月28日
序号
受让人
宗地坐落
宗地四至
独自使用或
分摊土地面积
土地用途
使用年限
土地级别
应缴纳土地出让金
拟出让时间
备注
1
高如如、翟小康
灵璧县灵城南内环路北侧(老教委院内)
东邻:张峰
南邻:空地
西邻:王宗华
北邻:路
171.60m2
城镇住宅用地
70年
住宅一级
28572元
以合同约定日期为准
说明: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5日。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如对上述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及时与灵璧县土地二级市场交易管理中心联系,并提供异议事项的相关依据。联系电话:17305579211,联系人:赵运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