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注销公告
(王宏、刘丽红)
下列不动产权利人的权属证书遗失,已向灵璧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注销。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3条规定,现声明作废。特此公告。
序号
权利人
坐落
证书号码
备注
1
王宏、刘丽红
灵城北关马园居委会北侧
B:0518/灵国用(2004)014481号
房屋/土地
公告单位:灵璧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6月27日
(供稿人:姜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