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系统自动发布作废公告 办事指南 网上预约 可办证楼盘查询

不动产登记公告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公示公告 >> 不动产登记公告

非公证继承公告 (继承人:赵春雨)

发布时间:2026-02-11 浏览次数:141

非公证继承公告

(继承人:赵春雨)

申请人:赵家凤342224196601**1219

赵   杨342224198910**1222

赵梦春342224199703**122X

赵春雨341323200603**121X

因继承被继承人张述芳(身份证号342224196807181260)位于碧桂园政务壹号3幢901室房产(购房合同编号:0005000120200485);赵家凤于2026年2月11日提供灵璧县朝阳镇政府及灵璧县朝阳镇朝阳村两级单位盖章确认的亲属关系证明,向灵璧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并保证以下事项及提供的证明真实性;

一、被继承人火化证明,证明编号20230405001;

二、亲属关系证明表

三、灵璧县高楼镇朱庄村委会出具被继承人父母去世证明;

四、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

根据继承人赵家凤提供继承分配说明,以上房产由其儿子赵春雨一人继承,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上述申请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预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灵璧县双拥路北侧(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4号窗口(联系电话:0557-2379051)。

公告单位:灵璧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2月11日

(供稿人:姜东)

新一篇:灵璧县不动产界址异议公告 (吴霄汉)
旧一篇:遗失补办公告 (申峰)

友情链接

灵璧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版权所有 邮政编码:234200
联系地址:灵璧县虞姬大道南段灵运集团三楼 联系电话:0557-2377791(法规室) 0557-2377792(档案室)
备案号:皖ICP备2021018591号-1